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
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有关文件,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日前,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平荣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网络主播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曾被指卖问题手机
近期,广东省广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平荣(网名:驴嫂平荣)涉嫌偷逃税款,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据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平荣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税款,以及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税款等行为。广州市税务局依法认定其存在隐匿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税款1450.72万元。
根据公开消息,驴嫂平荣是快手头部主播,截至发稿前,驴嫂平荣在快手拥有2419.2万粉丝。据天眼查信息,平荣在5家公司有所任职,其中担任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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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天眼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5月,驴嫂平荣被指在直播间售卖的“朵唯12Pro”手机为问题手机。在5月28日,快手电商曾针对快手主播“驴嫂平荣”直播间售卖的“朵唯12Pro”手机事件发布处理结果。
追缴并处罚款6200.3万元
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平荣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0.6倍罚款,共计6200.3万元。日前,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平荣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偷逃税、少缴等处罚倍数可在税款5倍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此前案例中,税务部门曾独对个别涉嫌偷逃税的网络主播处过4倍罚款,为何对平荣处0.6倍罚款?
对此,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平荣在稽查立案后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对平荣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的税款和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的税款处0.6倍罚款。
税务部门:将将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
自202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以来,已有多位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因涉嫌偷逃税遭到曝光。
比如,在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就曝光了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1倍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随后,在2021年12月22日,北京、广东等共多地税务局分别发布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的通告,要求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通告还指出,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进入2022年后,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在1月26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2022年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的纳税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同时,进一步强化典型性曝光。对查处的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税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力求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运用,有针对性地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监管措施,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