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建设和优化是推动一个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保障体系之一。近些年来,从党中央到国务院,从立法司法系统到监管执法系统都对此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成为了各行各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性课题和重要抓手。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一个行业的繁荣昌盛,坏的营商环境则会毁弃一个行业的发展活力。第二十届直销产业发展论坛暨 2024 社交商业发展峰会上,四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围绕中国直销行业的营商环境建设和优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刘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原巡视员
一、在我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辩证看待直销行业在我国的长期发展价值?
1.直销丰富了中国市场主体的多样化,直销员的出现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为后续微商、电商等市场主体的出现提供了借鉴。
2.直销的无店铺经营方式打破了传统经营方式的局限,为中国无店铺经营方式的未来开辟了道路。
3.直销在数字化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无论是销售、记账还是分配,都实现了数字化,推动了中国的数字化进程。
4.直销在制度化建设和法治化建设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大大推动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并丰富了中国的监管方式和方法。
当前中国直销与 AI、数据化整合,未来有望引领世界直销发展,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仍具巨大推动作用。
二、作为直销行业监管与政策制定的老领导,您对于当前如何直销行业的政策环境优化有哪些个人的观点或建议?
1.直销概念界定:当前直销与微商、电商难以区分,需重新或更明晰地界定直销概念,以保障和促进行业发展。
2.组织领导传销界定:应将团队计酬纳入直销条例调整范畴,改变社会对直销的错误认知,同时调整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界定,使其与相关罪名刑罚平衡,更好打击违法行为。
3.消费者权益保护:现行立法中,直销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不足,参与者处罚有时过重。立法时需考量借助 AI、电子商务、数字化手段,区分消费与经营行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
姚则兵:第十三届直销产业发展论坛轮值主席
一、习总书记在党的20大会议上强调,中国要加大力度持续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您认为在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中,我们如何深入落实这一指示精神?
1.直销企业应如上市公司般管理,要有年报、财报和信息披露,便于监管与自身规范运营。
2.从业人员和经销商应坚守真实消费和真情分享的底线,避免过度营销和误导消费者。
二、您对当前相关部门正在推动的两个《条例》的修正以及法律环境优化有何期待、有何建议?
在多方面与国际接轨,如放开多层次直销与团队计酬(当前条例单层次限制不合理)、放开产品限制(采用负面清单制)、放开区域限制,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易园翔:中国保健协会新营销经理人联盟荣誉会长
作为行业30年的观察和研究者,长期以来,直销行业在中国毁誉参半,您站在辩证客观的角度,能谈谈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吗?
1.法律滞后:中国直销发展40年,法律严重滞后,难以区分传销与直销,导致一些非传销非直销的诈骗、非法集资行为被误归为传销,执法部门因传销处理相对简便而常作此归类。
2.行业人员参与其他圈乱象:近十年直销行业人员大量参与币圈、庞圈、链圈,这些领域乱象后被归咎于传销,且过去直销难民现象曾引发关注,如今直播难民增多使直销毁誉参半现象关注度有所下降。同时指出企业若拨比过高(如超 60%)、经销商重复消费率过低(低于 5%)可能存在传销嫌疑,应规范拨比与信息披露以促进直销健康发展。
直销企业应注重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避免过度依赖经销商的业绩和爆单行为。同时,应提高重复消费率,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赵进杰:直销法律研究专家
一、在国际直销的法律界定和市场实践中,多层次直销是否就等同于金字塔欺诈?为什么?
在国际直销法律界定与市场实践中,多层次直销是直销行业一般形态。原因 包括:直销起源于美国等国家且均为多层次;海外传入中国的公司多为多层次;世界多数国家承认多层次合法,仅缅甸和中国例外;国际直销巨头多为多层次;曾作为中国直销立法标杆的跨国公司表面单层次实际多层次。根本原因是国际上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单层次商业模式不成功,多层次因成功而被多国借鉴。
二、在当前中国直销行业的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中,政府相关部门在积极作为,您觉得中国的直销企业应该如何作为,以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共筑行业新生态?
直销领域欺诈有七种类型,分别是行为主体资格欺诈(如企业主体资格被仿冒等)、产品质量价格扭曲欺诈(价格虚高、伪劣产品)、虚夸宣传欺诈、加入资格欺诈、人数计酬欺诈、金融模式欺诈(静态返利等不良习惯)、奖品超高拨比欺诈。企业主动防范这些欺诈行为,可沿此七方面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实现长久稳健发展并共筑行业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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