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务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侧重军工与农产品、资源等领域,不会对外企增加不必要负担)
3月18日的商务部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指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二是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高峰指出,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国刚刚施行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是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化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今年1月,《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点击查看全文)正式施行。该办法提到,如果外商投资影响国家安全,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可以作出禁止投资的决定。
办法指出,当涉及下列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外国投资者或者境内相关当事人应当在实施投资前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
(一)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
(二)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作者:夏旭田 编辑:钟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