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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争抢!这类公司落户最高奖1亿元,个人取得CPA证书奖3万

导读:

(原标题:多地争抢!这类公司落户最高奖1亿元,个人取得CPA证书奖3万)

(原标题:多地争抢!这类公司落户最高奖1亿元,个人取得CPA证书奖3万)

证券中介机构成了香饽饽。

近日,深圳罗湖出台政策,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入选相关国家级、省级行业榜单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所或子公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连续三年累计最高1亿元的落户扶持。

今年8月,深圳市层面也出台了类似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落户深圳,符合条件的,分级分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落户奖励。考取注册会计师(CPA)等证书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杭州、宁波等地方也对证券中介机构出台了鼓励落户的政策。

最高1亿元落户支持

近日,为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具有市场辐射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深圳市罗湖区高标准打造律师行业集聚楼宇,出台“真金白银”十条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办公空间扶持。罗湖区高标准打造5个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对于入驻罗湖区认定的律师、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集聚楼宇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可给予办公空间支持,最高300万元。

优质机构落户扶持。对新迁入或新设立的入选相关国家级、省级行业榜单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所或子公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连续三年累计最高1亿元的落户扶持。

境外律师事务所在罗湖设立代表机构的、在罗湖设立的粤港澳合伙律师事务所、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适用第一条已享受租金补贴的,不再适用本条款。

购房扶持。对上一年度综合贡献1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在罗湖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按照购房价格的20%享受最高1亿元的购房扶持,分五年支付。

鼓励参加资格考试。鼓励会计、审计、法律、税务、资产评估等领域人才积极考取本专业领域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对近3年取得符合条件的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罗湖全职工作满2年的,按每执(职)业资格证书给予1万元人才成长补贴,每人最高5万元。

支持机构做大做强。对在罗湖区注册后新备案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排名前30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对上一年度增加1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新增执业律师须在该律所缴纳社保),给予10万元扶持;对上一年度引进1个以上专业领域品牌团队的,经区司法局审核认定,给予10万元扶持;对上一年度进入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的营业收入排名前30名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上一年度新引进2名以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并实际开展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分所),给予律师事务所(分所)不超过10万元支持。

提升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能级

今年8月,深圳市财政局印发了《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此举旨在切实提升深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构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新格局。

通知内容包括:引进知名机构总部,优化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结构。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落户深圳,符合条件的,分级分阶段给予最高5000万元落户奖励。

支持机构做大做强,引导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执业质量良好、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通过与境外机构开展强强联合,对本(外)地机构实施兼并重组、吸引其他团队加入机构等途径做大做强。对新取得执业许可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阶段给予最高2000万元培育奖励。

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高质量发展。对进入全国百强的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质量提升奖励。

鼓励发展高端业务,提升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能级。鼓励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服务资本市场。每年安排最高1000万元,用于奖励首次成功开展IPO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服务(不含新三板)的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成功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重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服务的资产评估法人机构。

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精做专,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业务,对被财政部认定为“专精特”典型示范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鼓励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对新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后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全职工作满2年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多地出台奖励政策

2022年中,宁波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宁波市会计等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办法称,大力引进机构总部。鼓励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国内“头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总部落户宁波市,由市政府指定单位与机构总部签订战略发展协议,一次性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情况特殊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培育证券业务服务机构。鼓励执业质量优良、发展势头良好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自身发展等途径,完善组织结构,优化业务布局,集聚人才资源,增强服务资本市场能力。对将组织形式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今年8月,杭州余杭区发布了《余杭区支持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可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到年营业收入6000万元以上、利润总额1500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 构、保理服务机构。最近两个年度连续达到年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上、利润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其他专业服务业机构。

意见对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红圈所在余杭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参保人数在10人及以上,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300万元。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列为“全国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列为“年度经营收入前百家税务师事务所”、获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定位列为“全国综合得分前百家资产评估机构”等其他国际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专业服务业机构,总部落户余杭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分支机构落户余杭,按参保人数每增加10人奖励30万元,最高一次性奖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