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孩时代,修法先行:国常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接近立法的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一政策安排落地首先需要修改相关法律。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三孩”时代即将来临。有关三孩生育政策引发广泛关注,能不能生三孩,如何办理生育手续?据悉,近日海口市卫健委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解答称,海口市正式实施三孩政策,需根据国家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重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经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海南省实际,对现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以新修正的《条例》宣布施行的时间和国家三孩生育政策调整后出台的相关规定时间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一次修订是2015年12月,修订的重要内容即是写入“全面二孩”政策。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被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上述接近立法的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全面实行“三孩”政策,同样需要首先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然后由地方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具体落地。比如,现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此次“三孩”政策,除了对一对夫妻可以生育的子女人数进行调整外,同样受社会瞩目的还有明确提出实施配套支持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等。
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6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这无疑给适龄人群一定程度上缓解生育的后顾之忧。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设有奖励与社会保障专章,规定了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妇女特殊劳动保护等内容,但只是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一次修订,积极稳妥地实现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性转折,当前,仍需解决人口与生育方面公共服务投入不充分、不均等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育意愿。
支振锋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需要继续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更加系统、综合、全面和根本性的修改,制定人口与生育公共服务保障法。
比如,通过完善生育登记服务、生育补贴奖励、生育医疗保健、特别扶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建立和完善人口与生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公民行使生育权,促进人口长期高质量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