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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导读:

  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

  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

  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魏哲哲

  10月21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湿地与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储碳固碳等多种重要的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和“物种基因库”。根据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开展监督,认真检查法定职责的履行、法律责任的落实、法律执行质效等情况,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报告介绍了湿地保护法实施取得的成效。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湿地保护法,准确把握立法目的,践行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立法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有效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不断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依法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法定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完善配套制度标准。

  积极执行法律制度。对湿地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初步构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分类管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湿地资源调查评价制度,基本摸清全国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格局、功能及变化情况,明确了全口径湿地范围,每年对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并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建立了湿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在270个县域设置湿地鸟类多样性监测样区,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初步建立。

  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各地各部门加大法律实施力度,妥善处理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探索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强化湿地保护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加强执法监管,增强巡查和办案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破坏湿地行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全国法院、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能,加强湿地保护司法专门化、专业化建设,发布湿地保护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规范湿地保护司法行为;在重要湿地设立环保法庭、检察工作站,聘请专业人士担任陪审员、执行监督员,建立“检察官+林长、河长”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民行衔接、诉商衔接,加大对涉及湿地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力度。

  加大法律宣传普及与国际合作交流力度。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等,加强法律宣传普及,举办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编写法律释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普法活动和政策解读,广泛宣传解读湿地保护法,推动湿地保护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报告指出了湿地保护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依法保护湿地的合力有待提升,检查发现,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部门、地方协作协同机制不完善,多元共治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等问题;配套法规制度标准有待健全,一些急需的配套法规标准尚未出台,地方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工作滞后,部门规章有待健全;法律制度落实尚有差距,检查发现,湿地保护法制度体系的执行力还需提升,部分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湿地保护修复资金和科技保障不足;湿地保护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报告建议,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全面有效实施湿地保护法。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要严格执法司法,确保法律刚性和权威;要强化支撑保障,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要完善配套法规制度,织密湿地保护的法制网;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格局。

  

  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本报记者  亓玉昆

  10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金融工作情况。

  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金融改革,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切实改进金融服务,金融行业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货币政策执行方面,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强逆周期调节,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广义货币(M2)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降低,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截至9月末,我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总计7.0万亿元,外汇储备规模为31151亿美元。

  在金融业运行和监管工作方面,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总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具体表现为: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截至6月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49.21万亿元;金融市场保持韧性和活力,债券市场运行平稳,发行规模稳步增长;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金融监管执法;推进金融法治建设;持之以恒严惩金融腐败。

  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方面,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为经济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一是保持融资总量合理充裕。1月至9月,人民币贷款新增19.75万亿元,同比多增1.58万亿元。二是进一步支持重点领域。截至9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2.09万亿元,同比增长38.2%;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42万亿元,同比增长22.6%。三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截至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授信户数超过6107万户,同比增长13.3%。四是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实施重要基础数据及资管产品等大数据统计。深入开展金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工作。加快推进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截至9月末已建成省级地方征信平台29家(含深圳),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5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