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通过育、建、抓、优,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全区已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
育法治人才,培法治力量
2021年11月,中宣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提出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此,高明区不断推进乡村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活动,大力挖掘并培养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常态化组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开展人民调解评优评先工作。
2022年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307名,二级人民调解员1名,三、四级人民调解员11名。
建法治阵地,拓法治土壤
近年来,按照佛山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统一部署,高明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力破农村人口空心化难题,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用法治力量助力“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
以创建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为着力点,对照标准,开展专题培训、实地指导等,2022年度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利用好民主法治村(社区)这个阵地,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新模式、新载体、新路径,不断打造高明区普法新高地,形成法治风景线。
目前,高明区共打造省级法治主题文化公园2个,建成法治文化阵地28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提高群众知法学法自觉性。
抓普法氛围,提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高明区司法局组织、鼓励各普法成员单位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法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拓宽普法工作新思路,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普法宣传。如区妇联打造“法治宣传驿站”、区统战部开展“统战·暖心”党建结对共建之公益普法服务活动,为市民群众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此外,高明区司法局还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列出“课程式”普法菜单,制作《每日一“典”·点亮生活》、“普法微视频”,以生动有趣的形式解读民生热点相关法律法规,推出“明事明理”电视法治栏目9期。开展宪法、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2022年以来,开展普法活动40余场次。
优服务形式,凝工作合力
高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优化三级联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做实“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为村民小组开展“法治体检”、审核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有效降低法律风险。
与此同时,推动“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诉前调解工作规范,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发放工作。
2022年以来,高明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调处村(社区)调解矛盾纠纷1770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